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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6-2-16 17:43:18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综合性高职院校,也是我省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阳关校区坐落于贵阳市城区西北,学院清镇校区坐落在清镇职教城。学院校区依山傍水,总占地面积1550亩,建筑面积50余万方,各类教学设施齐全。

       学院以培养交通建设、管理、服务类高技能人才为主,并积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培养经济、信息、旅游、计算机、艺术、物流、航运等高端技能实用型专业人才,面向全国20个省(市)招生。学院共设七系(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物流工程系)、二部(基础部、成教部)、一个交通技师学院、一个驾驶技工学校,开设50个专业,涵盖交通运输领域及相关行业。学院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等四个专业为国家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旅游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省级高职高专重点专业。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多名,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35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115余人,其中正高职称21人。

       二、单独招生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贵州省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迄今为止已顺利完成6届,得到社会考生及家长的认可,报考人数逐年增加,生源质量不断提升。为广大考生特别是为中职考生增加了一种升入更高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模式。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模式学习的考生为目标。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的高等职业教育录取方式,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所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的学生一致。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单独招生计划表

所属系

专业名称

学制

分类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

合计

文史

理工

路桥系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40

60

190

道路养护与管理

3

5

1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

 

5

15

建设工程监理

3

 

5

15

市政工程技术

3

 

5

15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3

 

5

5

建工系

建筑工程技术

3

 

25

45

215

建筑装饰工程

3

5

5

工程造价

3

10

30

工程测量技术

3

 

10

30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

 

10

30

建筑设计

3

 

5

10

汽车系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40

60

275

汽车制造类(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专业)

3

20

3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

15

25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3

15

30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10

30

机电系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3

10

40

225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5

2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15

3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10

15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3

10

15

水上运输类(包含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3

 

10

30

信息系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专业)

3

30

50

2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

3

5

15

建筑室内设计

3

15

25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3

10

15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15

20

管理系

安全技术与管理

3

10

30

265

会计

3

15

30

市场营销

3

10

10

旅游管理

3

15

35

酒店管理

3

15

35

陶瓷设计与工艺(艺术类)

3

5

10

表演艺术(艺术类)

3

5

5

空中乘务

3

10

25

物流系

交通枢纽运营管理

3

5

15

130

物流管理

3

10

30

电子商务

3

10

15

快递运营管理

3

10

15

连锁经营管理

3

5

15

总计

500

1000

1500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资格;应往届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取得2016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资格。

       (二)水上运输类(包含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报考特别要求:

       1、男性,年满18周岁。

       2、身高:航海技术专业1.65米、轮机工程专业1.60米。

       3、视力:两眼裸眼视力:航海技术专业5.0、轮机工程专业4.8(包括矫正视力)。

       4、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无纹身、无残肢、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身体符合船员体检标准。

       (三)空中乘务专业报考特别要求:

       1、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2、身高:男生身高173-183cm,女生身高161-173cm。

       3、视力: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无色盲、色弱。

       4、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并达到录取分数线可以录取。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4月5日。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1、登陆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站(网址:http://zsjy.gzjtzy.net/),点击“单独招生”进入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另外,符合报考资格的高中毕业考生可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各高职(专科)院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经过三个工作日后,登陆单独招生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果审核未能通过,需按要求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如果审核通过,需打印相关资料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3、请将以下材料于2016年4月6日之前寄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进行复核(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

       (1)报名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2)承诺书: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6)高中及中职阶段获得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复印件(A4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取得证书的考生)。

       4、直接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书面材料。

       5、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6、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大道224号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邮编550008,联系电话:0851-88133355、88132857、88132852。

        六、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4月7、8日。

        2、按照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收取单独招生考试费100元/人,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测试)内容、时间及方法

       (一)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的教师、专家、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组成评审组,由学院单独封闭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和评卷。学院单独招生采取“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二)测试时间:2016年4月9日(星期六)。

       (三)退役军人参加单独招生和分类别招生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测试分两类

       1、普通高中毕业生:

       (1)取得高中毕业资格,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为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考生报名时在单独招生管理系统中填报成绩,学院将于录取前将考生名单汇总报省教育厅会考办核对。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3)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最终得分(150+100,满分为250分),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2、三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1)需参加我院组织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00分。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按“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最终得分,择优录取。

       八、录取规则

       (一)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计划中,以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三)学院执行2016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四)凡经我院分类招生考试及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录取,被我院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高考。

       (五)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登陆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站进入单独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

       九、监督程序

       (一)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的要求,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毕业证发放及收费标准

       (一)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二)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三)水上运输类(包含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央企)定向培养。学费按照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收取。其他费用根据长航集团重庆长江轮船公司相关规定,由重庆长江轮船公司收取。

       本章程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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